责编:陈凯欣
2025-05-08
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根据最新政策规定,自今年5月起,该市范围内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等居住类建设项目将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这一举措旨在推动当地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步伐。
为适应新时期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要求,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recently released《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类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拆迁安置用房以及租赁住房等),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其他投资地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业用地新建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体建筑。
在装配率方面,《通知》要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达到50%以上。但考虑到特殊情况和不同区域发展水平不均,对部分项目有所放宽:除了庐阳区、包河区等主城区外,其他区域的新建建筑;七层及以下的单体建筑;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工业用地新建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体建筑,装配率可按不低于30%执行。对于三层及以下的单体建筑以及垃圾房、配电房等配套附属设施,《通知》明确可以不采用装配式建筑。此外,因特殊技术条件或功能需求确需降低装配率的项目,须经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合肥市关于装配式建筑的各项政策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指标的把关,对不符合规定指标要求的项目,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各区建设主管部门需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预制构件生产环节的质量管控,并重点监督进场、安装、灌浆、检测和验收等关键节点和工序,确保装配式建筑评价工作规范开展。